關于企業(yè)
關于提醒50ETF期權合約最后交易日、行權日、到期日的公告201804
發(fā)布日期:2018-04-19
| 瀏覽量:1253 一:2018年4月到期的50ETF期權合約最后交易日、行權日、到期日為2018年4月25日,屆時期權合約將到期并行權。
請投資者密切關注上述合約的交易及行權事項,及時做好相關交易或行權準備:
1.行權日當天,提出行權的認購期權權利方需準備足額的資金,提出行權的認沽期權權利方需準備足額的合約標的。
2.行權交收日,融資融券信用賬戶轉到證券賬戶的合約標的不能用于當天期權的行權交收。
2.認購期權權利方通過行權得到的合約標的在行權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賣出。
二:根據(jù)公司規(guī)定,從4月20日(周五)收盤后結算時起,4月到期的50ETF期權合約的公司保證金將從1.2倍交易所保證金提高到1.5倍交易所保證金。其他月份公司保證金上浮比例不變。請持有臨近到期日合約的客戶注意持倉風險。
請各期權經(jīng)營機構做好投資者行權及到期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國海良時期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