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發(fā)〔2020〕121號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結算時起,將乙二醇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9%和11%;將聚乙烯、聚丙烯期貨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調整為6%和7%。
如遇上述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水平與現行執(zhí)行的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水平不同時,則按兩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執(zhí)行。
請各會員單位做好對客戶的風險提示工作,加強市場風險防范,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