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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期貨宣傳月-- 場外個股期權
發(fā)布日期: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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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互聯(lián)網平臺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群組等方式招攬客戶,為投資者提供場外個股期權交易服務。投資者無需開通證券期貨賬戶,也不必進行視頻認證,僅提供身份證號和銀行賬戶即可完成注冊。


案例1:
何某等人購買大量作案手機,注冊多個微信號,將投資者拉進組建的微信群內,并結合直播間課程,先向投資者推薦股票,后以行情不好等理由向投資者推薦個股期權。投資者在某交易平臺注冊賬戶并入金,在直播間“老師”喊單指導下,重倉購入平臺上的期權。何某等人先將虛假盈利截圖發(fā)給投資者,后又以投資者投資失敗導致虧損的假象迷惑投資者。投資者“投資虧損”的錢款實際被何某等與平臺方以事先約定的比例進行分贓。

案例2:
張先生被自稱A公司員工的人員邀請加入微信群。該微信群免費提供講解股票知識、投資技術等服務。經過一段時間的“感情培養(yǎng)”,在獲得張先生初步信任后,相關人員開始向張先生推薦個股期權交易,宣稱“低風險、高回報、以小博大、虧損有限、盈利無限”,只需要5萬元就可以購買價值100萬元的股票,無爆倉強平風險,短時間就可以獲取高額收益。張先生經不住誘惑,于是根據對方發(fā)送的鏈接下載了交易軟件,進行注冊并入金。然而在行權時,張先生發(fā)現(xiàn)權利金血本無歸,賬戶中的剩余資金也無法取出。

【風險警示】

請投資者關注:

這些平臺往往內控合規(guī)機制不健全,缺乏資金第三方存管機制,存在明顯風險隱患。此外,這些平臺也往往使用“高杠桿”“虧損有限而盈利無限”“虧損無需補倉”等誤導性宣傳術語,片面強調甚至夸大個股期權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個股期權風險。

投資者通過這些平臺參與場外個股期權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若平臺存在欺詐行為或者發(fā)生“跑路”等風險事件,投資者自身權益將難以保障。


 
 
來源:浙江證監(jiān)局 浙江期貨行業(yè)協(xi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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