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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鄭商函〔2021〕266號
發(fā)布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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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員單位

根據(jù)《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21610日結算時起,尿素期貨2107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尿素期貨21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9%。按規(guī)則規(guī)定執(zhí)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端午節(jié)休市期間(612日至614日),影響商品價格走勢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請各會員單位做好投資者風險提示工作,增強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范。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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