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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紅棗期貨部分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鄭商函〔2021〕375號
發(fā)布日期: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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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自2021811日結算時起,紅棗期貨21122201、2203、22052207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0%

按規(guī)則規(guī)定執(zhí)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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