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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鄭商所:關于調整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xù)費標準的通知---鄭商函〔2021〕996號
發(fā)布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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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條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細則》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對部分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交易手續(xù)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自2021128日結算時起,棉花期貨2201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自20211213日結算時起,棉花期貨2201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20%。

二、自2021128日結算時起,紅棗期貨2201、2203、2205、22072209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8%

三、自2021126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純堿期貨2205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xù)費標準調整為10/手。

按規(guī)則規(guī)定執(zhí)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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