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發(fā)〔2023〕18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jù)我所交易規(guī)則及其相關實施細則規(guī)定,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滬深300股指期權、中證1000股指期貨、中證1000股指期權、上證50股指期權的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最后交易日為國家法定假日或者因異常情況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即IF2304合約、IH2304合約、IC2304合約、IO2304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4月的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IM2304合約、MO2304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4月的中證1000股指期權合約)、HO2304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4月的上證50股指期權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2023年4月21日。
股指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shù)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交割手續(xù)費按照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收取。
股指期權合約每日(含最后交易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標的指數(shù)收盤價的±1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shù)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行權(履約)手續(xù)費按照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收取。
請各會員單位加強風險控制,做好相關風險提示與風險管理工作,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
特此通知。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