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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中金所:關于提示股指期貨和股指期權合約交割相關事項的通知---中金所發(fā)〔2023〕29號
發(fā)布日期: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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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員單位:
   根據(jù)我所交易規(guī)則及其相關實施細則規(guī)定,滬深300股指期貨、上證50股指期貨、中證500股指期貨、滬深300股指期權、中證1000股指期貨、中證1000股指期權、上證50股指期權的最后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五,最后交易日為國家法定假日或者因異常情況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即IF2305合約、IH2305合約、IC2305合約、IO2305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5月的滬深300股指期權合約)、IM2305合約、MO2305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5月的中證1000股指期權合約)、HO2305合約(合約月份為2023年5月的上證50股指期權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2023年5月19日。
   股指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shù)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交割手續(xù)費按照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收取。
   股指期權合約每日(含最后交易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標的指數(shù)收盤價的±10%。最后交易日即為交割日,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shù)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行權(履約)手續(xù)費按照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收取。
   請各會員單位加強風險控制,做好相關風險提示與風險管理工作,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
   特此通知。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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