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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鄭商所關于對瓶片期貨交易收取申報費的通知-鄭商函〔2024〕559號
發(fā)布日期: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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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自2024年10月24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對瓶片期貨交易收取申報費,具體如下:

品種

信息量

OTR≤2

OTR>2

瓶片期貨

信息量≤4000筆

0元/筆

0元/筆

4000筆<信息量≤8000筆

0元/筆

1元/筆

信息量>8000筆

2.5元/筆

5元/筆

 

其中,期貨品種申報費根據(jù)客戶或非期貨公司會員在期貨合約上的報單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區(qū)間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計算;期權品種申報費根據(jù)客戶或非期貨公司會員在期權合約月份上的報單成交比所在區(qū)間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計算(詳見附件)。

期貨公司會員應當切實加強客戶交易行為管理,采取實際有效措施,防范客戶出現(xiàn)因申報費透支導致資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費計費說明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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