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集資?
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以下三要件:
非法性: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
利誘性: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
社會性: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二、新型非法集資的常見套路
套路一:許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并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套路二: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合法注冊的公司,打著科技創(chuàng)新、綠色轉型、鄉(xiāng)村振興等“落實政策”旗號,以元宇宙、NFT、虛擬貨幣、數字藏品、網上跨境證券交易等為噱頭,編造各種虛假項目,甚至組織免費旅游、考察等騙取投資者信任。 有的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yè),打著響應國家產業(yè)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tǒng)的種植、養(yǎng)殖行業(yè)發(fā)展到高新技術開發(fā)、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后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也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承諾穩(wěn)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套路三: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采取聘請明星代言、在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fā)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制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有的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等即時通信工具,傳播虛假信息,騙取社會公眾投資,一旦被查,不法分子便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套路四:利用親情誘騙
非法集資參與人通過類似傳銷的手法,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好友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guī)模不斷擴大。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資?
1.抵制誘惑,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高息保險、高息理財,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受“先返息”之類的誘餌。
2.樹立正確投資意識,通過金融機構客戶服務電話、銀行官方網站等正規(guī)服務渠道咨詢購買金融產品。不與自稱是銀行、保險從業(yè)人員的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不接收從業(yè)人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
3.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關注正規(guī)機構發(fā)布的銀行、保險、廣告信息和非法集資風險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資行為及時舉報投訴。
4.理性識別“理財”“保險”產品,務必提高警惕,做到“四看三思等一夜”。
(1)“四看”。一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二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wěn)賺不賠”等內容。三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四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2)“三思”。一思是否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二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guī)律,三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有抗風險能力。
(3)“等一夜”。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不要盲目相信,先征求家人和朋友意見,拖延一晚再做決定。
資料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