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商發(fā)〔2016〕64 號
各會員單位:
經(jīng)研究決定,自 2016 年 5 月 9 日起,鄭州商品交易所對菜粕品種恢復(fù)收取平今倉交易手續(xù)費。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6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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