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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于調整動力煤1609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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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戶: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關于調整動力煤1609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鄭商發(fā)[2016]100號)精神以及《國海良時期貨有限公司期貨交易風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經研究決定,自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結算時起,動力煤1609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由14%調整為19%。

    特此通知。

 

 

 

 

 

 

 

 

國海良時期貨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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