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發(fā)〔2018〕46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jù)《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我所將在2018年春節(jié)休市前后對各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作如下調整:
自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結算時起,將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雞蛋、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7%和9%;將鐵礦石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調整至9%和11%;焦炭、焦煤、膠合板和纖維板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不變。
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恢復交易后,自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xiàn)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xù)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各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調整前的標準,即黃大豆1號、豆粕、豆油、棕櫚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5%和7%;黃大豆2號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4%和5%;雞蛋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5%和8%;鐵礦石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分別恢復至8%和10%。
對同時滿足《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其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guī)定數(shù)值中較大值執(zhí)行。
2018年春節(jié)將至,請各會員單位做好對客戶的風險提示工作,加強市場風險防范,確保市場平穩(wěn)運行。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