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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詢價限制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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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商函〔2018〕496 號

 各會員單位:

自2019年1月1日起,期權(quán)合約最優(yōu)買賣報價差小于 等于下表價差時,不得詢價。 

申報買價區(qū)間(元/

噸)

回應(yīng)報價最大買

賣價差(元/噸)

申報買價<50

6

50≤申報買價<100

8

100≤申報買價<200

16

200≤申報買價<300

24

300≤申報買價<500

40

              500≤申報買價

60

對同一期權(quán)合約的詢價時間間隔不得小于 60 秒。 

請各會員單位按照交易所規(guī)定,在會員端系統(tǒng)設(shè)置相 關(guān)參數(shù)。

特此通知。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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