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關于增加1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可交割國債的通知---中金所發(fā)〔2021〕27號

關于增加10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可交割國債的通知---中金所發(fā)〔2021〕27號

發(fā)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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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記賬式附息(九期)國債已招標發(fā)行。根據(jù)《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國債期貨合約交割細則》及相關規(guī)定,該國債符合T2106、T2109和T2112合約的可交割國債條件,轉(zhuǎn)換因子分別為1.0017、1.0016和1.0016。該國債從上市交易日后的下一交易日開始,納入T2106、T2109和T2112的可交割國債范圍,可用于交割意向申報。
   相關信息可在會員服務系統(tǒng)和交易所網(wǎng)站查詢。
   特此通知。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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