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轉上海能源中心:關于發(fā)布《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檢驗細則(試行)》(修訂稿)的公告---〔2021〕47號

轉上海能源中心:關于發(fā)布《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檢驗細則(試行)》(修訂稿)的公告---〔2021〕47號

發(fā)布日期: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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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驗有限公司、上海海關工業(yè)品與原材料檢測技術中心、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東方天祥檢驗服務有限公司是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的指定檢驗機構。為規(guī)范低硫燃料油實物交割的檢驗行為,根據(jù)《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標準合約》《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等有關規(guī)定,前述低硫燃料油期貨指定檢驗機構聯(lián)合制定了《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檢驗細則(試行)》(修訂稿),并已在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備案,現(xiàn)予以公布。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檢驗有限公司、上海海關工業(yè)品與原材料檢測技術中心、通標標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上海東方天祥檢驗服務有限公司將嚴格遵守《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檢驗細則(試行)》(修訂稿),竭誠為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實物交割的相關各方提供公正、準確的檢驗鑒定技術服務。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檢驗細則(試行)》(修訂稿)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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