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轉大商所:關于調整棕櫚油和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大商所發(fā)〔2023〕140號

轉大商所:關于調整棕櫚油和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大商所發(fā)〔2023〕140號

發(fā)布日期: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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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員單位及相關主體:

  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4月11日交易時(即4月10日夜盤交易小節(jié)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棕櫚油期貨P2304、P2305、P2306、P2307、P2308、P2309、P2310、P2311、P2312、P2401、P2402、P2403合約和液化石油氣期貨PG2304、PG2305、PG2306、PG2307、PG2308、PG2309、PG2310、PG2311、PG2312、PG2401、PG2402、PG2403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10,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shù)量與賣開倉數(shù)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單日開倉數(shù)量不受上述標準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交易所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對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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