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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于2017年清明節(jié)期間調整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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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投資者:

2017年清明節(jié)假期臨近,為防范假日期間市場風險,根據(jù)各交易所有關通知精神以及《國海良時期貨有限公司期貨交易風險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經研究決定,自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結算起,在清明節(jié)休市前后對部分品種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做如下調整:

一、自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結算起,天然橡膠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4%;鐵礦石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5%;鄭州商品交易所各交易品種,除菜籽、動力煤外,其他品種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為11%;其他品種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不變。

二、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恢復交易后,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各交易品種,自第一個未出現(xiàn)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銅、鋁、錫、白銀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2%,其他品種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恢復至調整前水平;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xiàn)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xù)報價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鐵礦石期貨合約最低交易保證金比例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請各位投資者做好資金管理,及時調整好持倉結構,防范市場風險。

特此通知。

 

 

國海良時期貨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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